关于徐州市2023年第3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等法律法规以及我省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局对近期10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3月21日。
二、申报房地产开发资质企业对审查意见有异议或需进一步补充说明的,在公示期内,将陈述材料报市(县)主管部门初审确认并加盖印章后,通过江苏省住房与房地产电子政务平台,将陈述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我局。逾期不予受理。若对审查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可通过电话咨询。
三、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和审查意见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来电或来信的方式向我局或其他相关部门反映情况。
咨询电话:0516-66998075
附件:徐州市2023年第3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表
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