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市明德实验小学2018级一年级
招 生 简 章
根据《邳州市2018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我校一年级新生招生实施办法并予以公告。
一、报名时间
7月2日至7月3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7月2日各小区报名; 7月3日上午坝头村报名,下午学区内部分特殊问题处理。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条件
1、年龄:年满6周岁,即2012年8月31日之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2、户口:属本校施教区范围内的常住居民,具有当地户籍且与实际居住地址相符;适龄儿童户口应与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
3、房产:长期居住在本校施教区范围,房屋所有权属适龄儿童父母,居住房产证明与实际居住地保持一致。施教区内每一套合法固定住房,每三年内只能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同一家庭的多子女入学不受此限制。
特别说明:商铺房、借用、租用、购买二手房尚未过户的房屋,适龄儿童父母原本有住房,但居住在亲属家中,均不符合我校入学条件。儿童与其父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内居住,其父母双方均未有其他住房,应出示相关证明(房产局开具无房证明、实际长期居住的有关消费票据等)。
(二)报名程序
1、填写登记表
由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招生工作人员指导下,如实填写“一年级适龄儿童情况登记表”。 特别提醒:如填写信息不当,造成无法审核而影响入学,责任自负。
2、交验证件
监护人在填写“一年级适龄儿童情况登记表”后,要交验如下证件:
(1)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2)户口簿(儿童父母其中一方不在本地的,须提供结婚证及复印件);
(3)儿童父母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房产证明(如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4)儿童父母一方单位介绍信或街道、村委会的介绍信;
(5)儿童出生证和所在幼儿园的素质发展报告单;
(6)水电费(燃气、网络宽带、有线电视)等一年以上消费票据原件(指儿童父母双方产生的)。
以上证件交验后,房产证、父母身份证、出生证原件退回。房产证复印件、发票、身份证、出生证、结婚证等复印件,户口簿、单位介绍信、素质发展报告单等统一装入材料袋内,交给招生组,以备学校审核。
3、了解情况
招生工作人员与报名儿童谈话,了解学前教育情况。
4、公布录取结果
学校对报名儿童入学资格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审查结果,电话反馈、通知录取情况。
三、有关说明
1、我校施教区范围:(1)建设北路(邳苍公路)以东→长江路(现代汉城北门前道路)以南→福州路(明德学校东面的路)以西→闽江路(四院门前的路)以北;(2)坝头村长期居住的原住居民。指在2002年以前(含2002年)已在坝头村取得户籍,凭新城区派出所户籍底根复印单、户口簿证明,且有该村住房的村民。
2、学生监护人要对提供的相关证件和登记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一旦查实有关证件或登记信息弄虚作假,学校提请有关部门查证处理。
3、非施教区及不足龄儿童一律不予报名。
邳州市明德实验小学
2018年6月24日
楼主 2018-06-24 10:3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