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尊敬的领导:23日询问悦龙湾上房问题,你们答复是25日开始上房,可是25日我们只拿到住房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两书有什么用,又不能拿去上房。他们又在忽悠我们,他们到底想干什么?我们一辈子的血汗钱都放在那,难道我们就任由他们摆布?希望你们领导真正的履行职责,切实的、深入的过问此事,不要简单地询问一下,简单地回复一下帖子就完事了。
“市住建局局长张莹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经查,悦龙湾一期项目已组织竣工验收,且验收合格,可以交付使用。经调查,开发企业已通知业主上房,部分业主已上房。商品房交付时间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进行约定。开发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进行交付,属于买卖双方合同纠纷的民事行为。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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