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做好 2023 年邳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邳教发〔2023〕86 号)和《邳州市 2023 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邳教发〔2023〕88 号)制订本章程。
一、招生计划
面向我校施教区,计划招收 2023 级初一新生 16~18 个班。
二、报名条件
1.学生监护人的房产在我校施教区范围:陇海铁路以北,建设北路以东,福州路以西,辽河路以南及电厂小区、坝头村原住居民(2002 年以前已在坝头村取得户籍,且从未迁移)。
2.学校优先接纳施教区内户籍、房屋产权证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学生入学。
三、招生流程
(一)报名注册
邳州市内小学应届毕业生,7 月 2 日~4 日由所在小学组织线上报名;邳州户籍从外地返回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7 月 5 日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我校初中教务处报名。
民办学校电脑派位未录取的且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适龄少年,于 7 月12~13 日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我校初中教务处报名,并进行现场材料审核。
(二)审核录取
▲第一批次(7 月 5~10 日)
1.7 月 5~6 日:学生监护人到校递交材料(本章程第四项所列清单)。
2.7 月 7~9 日:学校对递交材料进行全面审核。
3.7 月 10 日:公布第一批录取名单。
▲第二批次(7 月12 日—16 日)
1.7 月 12~13 日:对第一批材料审核不过关的适龄少年,由监护人补充材料并提交。
2.7 月 14~16 日:对补充材料及新报送材料进行全面审核。
3.7 月 19 日:公布第二批录取名单。
四、审核材料
(一)材料清单
▲有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须持材料:
1.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原件、所有内页复印件、邳州市不动产(住房)查询信息打印件;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和户籍入学的还需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无房证明原件、出生证等亲子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家庭户口簿原件及所有内页复印件;
3.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小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小升初考试准考证号码;
5.能证明实际居住的电费或水费或燃气费等凭证原件(提供其中任一种凭证原件即可,与复印件一起装订,不退回)。
▲无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须持材料:
1.购房合同(或拆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发票(或者银行流水)原件及复印件;
3.社区或单位证明,连同前项 2、3、4、5 项材料递交审核。
▲坝头村原住居民须持材料:
1.住宅证明(或拆迁安置协议)原件和复印件;
2.父母双方无房证明或无购买商品房证明;
3.社区居住证明,出生证等亲子关系证明,连同第一项 2、3、4、5 项材料递交审核。
学校接收材料后统一由属地户籍管理部门认定是否为原住居民。
(二)材料装订
1.请自备档案袋,将学校印制的材料目录张贴其上,并填写材料份数。
2.袋内按照原件和复印件分为两大类,按照以上所列顺序排序,原件不必装订,复印件、打印件及社区证明原件需要用回形针或小号长尾夹固定成册。
五、特别提醒
1.根据个人志愿且按照规范程序被录取后主动放弃的不予注册学籍。
2.注册学籍后在本校就读不满三年的,中考时不享受指标生待遇。
3.凡商铺、车库、阁楼、租住房、借住房等情形不符合学区房条件。
4.施教区内每一套合法固定住房,每三年内只能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同一家庭的多子女入学不受此限制。
5.递交材料务必按要求整理齐全,材料不齐的不予接收,补充完备后再予以审核。
6.监护人保证提供信息真实可靠,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入学资格,相关部门追究其违法责任。
六、组织监督
学校成立招生领导小组,按照市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和程序招生,全程由市局、驻局纪检组监督执行,同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咨询电话:0516—80303781
18452323697(石老师)
邳州市明德实验学校
2023 年 6 月
附件 1:邳州市不动产(住房)信息线上自助查询流程
附件 2:邳州市明德实验学校 2023 级初一新生现场审核流程
附件 3:自备档案袋封面:2023 级初一新生资格审查信息采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