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邳州房东注意,租房不管可能引来罚单或赔偿责任!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4-17 17:08:56    浏览次数: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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邳州房产网资讯内容提示:房东们要小心了,出租房屋有风险,这些行为你注意到了吗?
房东们要小心了,出租房屋有风险,这些行为你注意到了吗?

租赁市场非常混乱,管理的不是很严格,在租赁期间可能存在很多隐患。

有的因为没登记租客信息被罚两千;有的房子被用来干违法的事情,业主也跟着吃了罚款;更严重的是发生火灾,房东负连带责任或全部责任

案例一:租客负主要责任,房东负连带责任。

某房东把房子租给别人住,租客租住期间房子着火,火灾导致租客和邻居损失惨重。经查明失火是由租客烧饭引起,但 房东在阳台上堆有大量纸盒等易燃物品,从而加速了火势蔓延,并烧毁了邻居的财产。经过两审法院最终判决, 房东承担20%的过错责任,租客承担80%责任。

案例二:房东负全部责任

刘先生租赁了张先生一间房,而在刘先生上班时,家中突发大火,不仅将自己的物品烧坏,还连累了邻居。消防部门经过调查后认定火灾由线路老化引起的,法院也根据火灾认定书判决房东张先生对火灾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没有约定在房屋承租期间房屋的检查维修由谁负责,那么可自然视为由房屋出租人,即张先生负责。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出租人应当定期对房屋进行检查维修,使房屋处于正常的可使用状态,因没有及时维修房屋而造成的任何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出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上面两个出租房火灾案例很好的分析了租赁双方的责任问题。

作为房东,在租房子给承租人前,必须对出租房屋内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日常管理,如果出租房屋要改变使用功能和结构的,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消除或者通知承租人消除。

作为承租人,也要安全使用房屋,发现隐患及时消除。为避免纠纷,租赁双方可以在租房合同中写明双方的责任,入住前仔细检查相关设施的安全,做好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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