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邳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邳教发〔2024〕88号)及《邳州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邳教发〔2024〕89号)文件精神,为保证我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现将我校2024年招生实施办法予以公告。
一、招生人数
计划招生6个班,共计300人。
二、报名条件
具有邳州经济开发区实验学校学区范围内户籍、监护人具有相应学区内房产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三、学区范围
长江路以北,徐塘大堰以东,建设路以西,250省道以南,部分学区属于和运河中学北校初中部、红旗中学共有双学区。
四、报名时间及程序
第一阶段:
7月2—4日:符合我校七年级入学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小学组织学生和家长在阳光招生平台报名并确认。
7月5—6日:学生监护人到学校递交相关报名材料(本实施办法第五项所列清单) 。
7月7—9日:学校对报名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核。
7月10日:学校公布第一阶段录取学生名单。
第二阶段:
7月15日:第一阶段材料审核不过关未被录取的学生由监护人提供补充材料,至学校现场审核。
7月19日:学校公布第二阶段录取学生名单。
第三阶段:
7月20日: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报名所需证件、材料
1.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单独复印,户主页、学生本人页复印在一张纸上);
3.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其他房产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和户籍入学的需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无房证明”打印件。)
4.学生小学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为保障材料安全,防止遗失,请自备档案袋。)
特别提醒
1.根据市局招生意见及实施办法,学生监护人户籍、房产与实际居住地三者必须一致。
2.所有学生一经录取不得再选报其他学校。确保录取名单、学籍注册、实际在校就读相一致,按照“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要求,全面禁止借读,空挂学籍。
3.报名所需证件、材料,均收取原件及复印件,待学校及上级部门审验后,将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
4.请务必保证填写信息与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有造假,后果自负。
5.为避免人员拥挤,保障报名工作有序开展,凡递交报名材料的家长,请自觉排队,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咨询热线
0516-68581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