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邳州市2024年度第3批次
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
获省政府批复
总计1.139公顷
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
将转为建设用地
共涉及邳州10个村/社区
原文如下: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邳州市2024年度第3批次
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的批复
邳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呈报的(邳)地呈字〔2024〕第7号邳州市2024年度第3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收悉。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受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该批次由徐州市人民政府承接审批。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将位于铁富镇张庄村,岔河镇颜楚村,官湖镇白龙埠村,邹庄镇卞湖村、刘沟村、韩家村和秦滩村,赵墩镇柳元村,议堂镇陈楼社区和崔家社区的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1.1390公顷(其中耕地0.258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1390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1.1390公顷。
二、你市须落实补充耕地,要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三、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大运河核心监控区管控相关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将供地情况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