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小编收到了不少市民的留言,咨询办理、使用公积金的相关政策和流程,为此,都市晨报采访了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云龙管理部主任马慧萍,请她对大家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解答,赶快来一起听一听吧!
Q
问题一:王女士的房子用公积金贷款,她现在又想购置一套新房,她想知道,在第一套房子还没有还完的情况下,能否使用公积金购买第二套房子?
答:不能。在公积金贷款尚未还清的情况下,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仅能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待第一套房公积金贷款还清后,再次购房可以提取公积金或申请公积金贷款。同时,以家庭为单位,使用公积金贷款累计不超过两次。
注:以上咨询问答,如遇政策调整,以最新政策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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