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小编收到了不少市民的留言,咨询办理、使用公积金的相关政策和流程,为此,都市晨报采访了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云龙管理部主任马慧萍,请她对大家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解答,赶快来一起听一听吧!
Q
问题七:黄先生咨询,逐月提取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需要符合哪些条件?需要提供哪些手续?在哪里办理?
A
答:逐月提取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目前合作银行有中、农、工、建、交、邮、江苏银行、招商银行,办理业务时,需满足以下条件:
①未使用或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并结清的缴存职工;
②职工住房商贷信息应当能够通过市公积金中心与银行数据共享接口查询并核验到;
③提取还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无冻结、无担保、无公积金贷款情况;
④提取还贷人申请按月提取公积金还商业贷款时,商业贷款为正常还款、无逾期;
⑤提取还贷人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必须还款6个月以上,且提取还贷人及其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数大于商业银行贷款月应还本息额的12倍。
所需资料:
1.身份证
2.结婚证
3.离婚的(以债权、产权为准),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均可)
4.银行卡(原商贷还款银行卡),配偶带同行银行卡(均为I类卡)
5.住房商贷借款合同(复印件需要加盖银行章)
注:以上咨询问答,如遇政策调整,以最新政策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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